加入日期: | 2012.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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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7.17 |
招標業(yè)主: | 利津縣畜牧局 |
地 區(qū): | 東營市 |
內 容: | 采購內容: 1. 筆記本電腦:聯(lián)想V570A-ISE (H)I7-2640 ,14臺,預算資金95200元; 2. 臺式電腦:聯(lián)想A4600t ,14 臺,預算資金 40600 元; 3.傳真機: 佳能L160G, 2臺,預算資金4400元。 |
關鍵詞: | 傳真機 電腦 |
項目名稱:利津縣 畜牧局電腦、傳真機 詢價采購
公告期限:201 2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17 日
詢價時間:201 2 年 7 月 18 日上午9:00 — 9:30
采購人名稱:利津縣畜牧局
一、 采購內容:
1. 筆記本電腦:聯(lián)想V570A-ISE (H)I7-2640 ,14臺,預算資金95200元;
2. 臺式電腦:聯(lián)想A4600t ,14 臺,預算資金 40600 元;
3.傳真機: 佳能L160G, 2臺,預算資金4400元。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三、強制采購清單范圍:采購項目屬于強制采購清單范圍內的,供應商必須在“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內的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中選擇所報產品設備的品牌。
四、供應商報價時應提供的資信證明:
(一)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或加蓋供應商公章并注明 “與原件一致”字樣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否則,不允許參加詢價活動。
(二)所報產品設備品牌、型號屬于強制采購清單范圍內且在有效期限內的,必須提供網上打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否則,不允許參加詢價活動。
(三)所報產品設備品牌、型號屬于 “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 ” 范圍或 “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 ” 范圍且在有效期限內的,提供網上打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否則,不再對該供應商報價進行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因素價格調整。
五、報價地點:利津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地址:***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
電 話:***
地 址:***
利津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山東省東營市利津縣政府采購
詢 價 文 件
利津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對本詢價項目進行采購,F(xiàn)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利津縣 畜牧局電腦、傳真機 詢價采購
(二)采購內容:
1. 筆記本電腦:聯(lián)想V570A-ISE (H)I7-2640( 15.6寸/酷睿 i7-2640M/獨立顯卡 NVIDIA Geforce GT 540M/2G顯存/硬盤750G/ 內存4G/DVD光驅/6芯鋰電/黑色/操作系統(tǒng): Windows 7/無線網卡/藍牙/攝像頭),14臺,預算資金95200元;
2. 臺式電腦:聯(lián)想A4600t(Cpu:英特爾G630/2G/500G硬盤/集成顯卡/20寸顯示器/CD-ROM/Windows 7 Home Premium) ,14 臺,預算資金 40600 元;
3.傳真機: 佳能L160G(激光/傳真3頁每秒/打印14頁每秒), 2臺,預算資金4400元。
二、供應商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認可本詢價通知書中的各項約定。
(三)財政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在“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中將空調機、電視機、計算機、打印機、顯示器等9類產品確定為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采購上述類別產品時,必須從“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中選擇。
本項目屬于強制采購清單范圍內的,必須在“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內選擇所報產品設備的品牌。
三、供應商報價說明
采用人民幣報價,單位為元,包括生產廠商、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單價、總價以及相關情況的說明;報價為設備的全部價款,包括提供的設備到達采購人指定地點的運輸費、安裝調試費、合同期內的售后服務及保修費等全部費用。
四、報價時間和方式
(一)報價時間:供應商于201 2 年 7 月 18 日上午9:00時至9:30時將報價資料密封送達至利津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二)報價方式:供應商采用密封報價,密封袋封口處必須加蓋供應商公章,不得采用傳真方式。超出規(guī)定報價時間的供應商報價資料不予受理。在規(guī)定報價時間內供應商其報價資料未全部報齊之前,不得拆封報價資料。未密封或密封處未加蓋公章的廢標。
(三)供應商報價時應提供的資信證明:1、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或加蓋供應商公章并注明 “與原件一致”字樣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本市供應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不得與報價資料一同密封);2、所報產品設備品牌、型號屬于強制采購清單范圍內且在有效期限內的,必須提供網上打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3、所報產品設備品牌、型號屬于 “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 ” 范圍或 “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 ” 范圍且在有效期限內的,提供網上打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供應商報價時未提供資信證明1、2款的,不允許參加詢價活動;未提供3款的,不再對該供應商報價進行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因素價格調整。
以上關于“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產品的認證證書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以詢價文件中確定的“供貨時間”為準,即認證證書有效截止日期在“供貨時間”以后的有效。
五、評定成交供應商
(一)按法律規(guī)定和程序成立詢價小組。
(二)評定成交供應商標準:根據符合本詢價文件的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報價最低者若有兩家以上供應商報價相同,要進行第二次密封報價(第二次報價不能高于第一次報價),直至一家供應商報價最低者為供應商。
不符合質量技術標準要求的低價供應商除外。如果采購項目屬于強制采購清單范圍內的,但供應商所報產品不屬于強制采購清單范圍內的,予以廢標。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優(yōu)先采購節(jié)能、環(huán)保、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節(jié)能、環(huán)保、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的報價總額不高于一般產品當次報價的最低報價5%時,優(yōu)先確定其為成交供應商。一般產品當次報價包括兩層含義:一般產品是指供應商報價中所涉及的產品、材料、設備品牌、型號,不完全屬于“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當次報價是指供應商報價。
1、詢價小組認真核實供應商所報產品設備品牌、型號是否屬于“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并進行確認。
2、根據以上節(jié)能、環(huán)保確認結果,以供應商一般產品最低報價為基數(shù),按照5%的比例分別計算節(jié)能、環(huán)保的價格扣除數(shù)額,確定報價調整金額。
報價調整金額=報價總額-[(一般產品最低報價×節(jié)能5%)+(一般產品最低報價×環(huán)保5%)]
3、以報價調整金額與一般產品供應商報價比較,報價最低者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對供應商報價進行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因素價格調整,分以下三種情況處理:
A:供應商報價中所涉及的產品、材料、設備品牌、型號均屬于“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時,對該供應商報價進行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因素價格調整。
B:所有供應商報價中所涉及的產品、材料、設備品牌、型號均屬于“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時,則不再對該供應商報價進行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因素價格調整。
C:供應商報價中所涉及的產品、材料、設備品牌、型號,不完全屬于“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范圍的,則不再對該供應商報價進行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因素價格調整。
(三)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成交供應商凡是屬于對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報價進行價格扣除的,不能以報價調整金額為合同金額,必須以供應商報價為合同金額。
(四)如果供應商的報價均超出了采購人確定的預算資金,將取消該詢價結果,另行組織;但是,如果采購人出據了追加預算資金的書面證明,也可依照程序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履約保證金
在簽發(fā)成交通知書之前,成交供應商應按規(guī)定向利津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支付履約保證金壹仟元整(現(xiàn)金)。
七、成交結果公告
利津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應當在詢價活動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將成交結果在東營政府采購網上進行公告。
八、簽發(fā)成交通知書
利津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應當在成交結果公告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成交供應商發(fā)出成交通知書。成交通知書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后,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供應商資格或者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成交供應商所供產品配置與政府采購詢價通知書要求不匹配;各部分設備技術參數(shù)與政府采購詢價通知書技術參數(shù)不匹配; 出現(xiàn)假冒偽劣,更改配置,以次充好等問題。 應依法對供應商進行處理:
(一)利津縣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將在有關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公告該供應商的不良行為。
(二)將依法禁止該供應商一至三年內參加利津縣政府采購活動。
(三)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供應商未履行詢價期間承諾的所報產品(設備)質量免費保修、上門服務年限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同時愿以本《政府采購信譽承諾函》書面形式鄭重承諾如下:
●利津縣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可在有關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為。
●將嚴格執(zhí)行利津縣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內參加利津縣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理決定。
八、簽訂合同及備案
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應當自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三日內書面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同時成交供應商持合同到利津縣政府采購辦公室備案。
九、合同主要條款
(一)供貨時間。簽定政府采購合同三日內,成交供應商必須將采購人所需的設備送達采購人指定地點,成交供應商根據采購人的要求負責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二)成交供應商所供產品,配置要嚴格匹配政府采購詢價通知書要求;各部分設備技術參數(shù)嚴格匹配政府采購詢價通知書技術參數(shù),滿足項目實際需要,設備質量過關,安裝合理,一旦出現(xiàn)違約行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應商承擔,并由采購人按合同約定予以處理。
(三)成交供應商對本項目所供或采購材料、設備等必須認真組織質量驗收。所供或采購的材料、設備等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質量技術標準,并附有出廠合格證。因成交供應商驗收環(huán)節(jié)把關不嚴,出現(xiàn)產品質量問題給項目和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由成交供應商承擔賠償及違約責任。成交供應商根據采購人的要求負責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四)項目驗收。成交供應商提供貨物到達指定地點,由采購人組織驗收。
(五)付款方式。自驗收合格后,7日內成交供應商持驗收單和正式發(fā)票到利津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支取全部貨款,同時退還履約保證金。
(六)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均不得更改本項目確定的內容、質量技術要求。
(七)成交供應商逾期供貨的,每日按項目合同價款的3‰支付違約金。超過供貨時間后五日內仍不能供貨的,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應商按合同價款的10%向采購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項目合同在采購人住所地簽訂,因合同發(fā)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協(xié)商確定。
附:供應商報價承諾表
利津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
根據2011年 月 日利津縣政府采購詢價公告及詢價文件,我公司對本次采購貨物清單及質量技術標準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并實事求是地確定了報價,計總價款為: 元,人民幣大寫: 。我公司承諾如果被確定為成交供應商,我們將信守承諾,按照本次政府采購詢價文件約定的內容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及時組織供貨等事宜,確保質量。
附:本次政府采購詢價各品種報價明細表 序號
品牌型號及質量技術標準
數(shù)量
單價
承諾總價
(元)
承諾供貨
時間
合計
(人民幣)
小寫 :
大寫:
供應商名稱(蓋章):
供應商 負責人***
供應商聯(lián)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