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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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1.12 |
招標業(yè)主: | 沙洋縣國土資源局 |
招標代理: | 湖北金華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沙洋縣 |
內(nèi) 容: | 建設規(guī)模:274公頃; 投資規(guī)模:約415萬元;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沙洋縣占補平衡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已由湖北省國土資源廳以(鄂土資批[2009]526、550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沙洋縣國土資源局,建設資金來自地方投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進行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沙洋縣沈集鎮(zhèn)、紀山鎮(zhèn)、曾集鎮(zhèn);
2.2建設規(guī)模:274公頃;
2.3投資規(guī)模:約415萬元;
2.4計劃工期:1個月;
2.5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nèi)土地平整、農(nóng)田水利、田間道路及其他工程;
2.6標段劃分:3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備案登記并在網(wǎng)上公示的企業(yè),且不在國土資源廳的處罰期間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yè),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項目進行投標報名。凡在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列入黑名單的投標人其投標行為無效。
3.4投標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必須由投標人從其公司的銀行基本賬戶匯出,不得以投標人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機構的名義交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須在2010年11月12日16:00時前繳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收 款 人:沙洋縣綜合招標投標中心
賬 號:556201040002794
開戶銀行: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沙洋農(nóng)場支行
咨詢電話:***
4.報名時間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0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沙洋縣綜合招投標中心二樓辦公室由公司擬派本工程項目經(jīng)理持單位授權委托書報名,此委托人在整個招投標過程中和中標后的施工全過程均不得更換。
4.2招標文件將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1月12,每日上午10:00時至12:00,下午14:30時至16:00在沙洋縣綜合招投標中心出售,每套售價500元,圖紙及技術資料每套1500元,本次不支持郵購招標文件。
4.3報名應攜帶的資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專項《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附身份證復印件)及項目經(jīng)理或建造師證原件(含臨時建造師證)及復印件、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備案資料(所有復印件提供壹份并必須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11月22日9時30分,地點為沙洋縣綜合招投標中心四樓開標大廳。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沙洋縣國土資源局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金華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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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