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MJ201010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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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7.12 |
截止日期: | 2010.07.16 |
招標業(yè)主: | 中共佛山市高明區(qū)委宣傳部 |
招標代理: | 佛山市高明區(qū)招標投標交易中心 |
地 區(qū): | 佛山市 |
內 容: | 企業(yè)注冊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
關鍵詞: | 廣場 街 |
一、項目名稱:
核準編號:
高明區(qū)荷城街道世紀廣場、荷城廣場LED電子顯示屏經營權(BOT)
GMJ2010107號
二、項目概況:
1、招標單位:中共佛山市高明區(qū)委宣傳部
2、項目名稱:高明區(qū)荷城街道世紀廣場、荷城廣場LED電子顯示屏經營權(BOT)
3、項目地址:***
4、建設規(guī)模:世紀廣場、荷城廣場各1塊LED電子顯示屏(其中荷城廣場為雙面,另一面為三面翻廣告牌),規(guī)格為10米(寬度)×7.5米(高度),投資估算約為300萬元。
5、特許經營期:為15年,從項目批準動工建設之日開始計算(含施工期2個月)。
6、承包方式:本次招標的中標人將取得佛山市高明區(qū)荷城街道世紀廣場、荷城廣場LED電子顯示屏的建設及經營權(BOT),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組建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負責LED電子顯示屏的設計、制作、安裝、日常維護管理、公益宣傳、廣告經營和移交。中標人必須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投標人報名的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
2、企業(yè)注冊資金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3、取得有效的廣告經營資格;
4、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財務經營狀況及相應的償債能力;
5、具有經營、管理戶外廣告的業(yè)績和專業(yè)人員;
6、企業(yè)在佛山市(含市轄各區(qū))稅務、工商等部門無不良記錄。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請報名的單位帶齊以下證件(原件對照)和資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
2、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4、擬派出項目負責人***
上述復印件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凡報名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報名資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對照的,當作自動放棄。
五、報名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0年7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點:佛山市高明區(qū)招標投標交易中心
電 話:***
招標單位:中共佛山市高明區(qū)委宣傳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佛山市高明建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