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2010042919 所屬地區(qū) 樂山
金口河區(qū)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及管網配套工程經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實行委托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核準文號為:川發(fā)改投資[2009]855號。
四川新開元環(huán)保工程有限公司作為比選人現在邀請符合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參加招標代理機構比選,為本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等級不應低于工程招標代理甲級。不滿足最低資格要求的不能參加比選,即使參加也不得中選或中選被取消。
對招標代理機構的業(yè)績要求:應至少具有 2 個污水垃圾處理類(含供排水) (類似)項目業(yè)績。沒有達到同類項目業(yè)績個數的招標代理機構不能通過符合性檢查。
對招標代理機構的“7.9.3招標代理機構總體評價”,比選人規(guī)定本項目的分數(C)為35 分。
比選文件在四川新開元環(huán)保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發(fā)售,比選文件收費為:網下150元(人民幣),網上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通過網絡購買比選文件的,招標代理機構應按“購買比選文件特別規(guī)定”的要求??派代表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原件和購買人身份證原件購買)。
比選文件發(fā)售時間為:從2010年04月29日起至2010年05月06日15時截止(上班時間),招標代理機構務必于截止時間的第二天即北京時間2010年05月07日14時30分之前提交代理申請書,過期不予接收。
招標代理機構在提交代理申請書時,應當出示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副本)原件。否則,代理申請書不予接收。
有興趣的招標代理機構可向比選人索取項目立項、招標核準文件等進一步資料。
所有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編制“代理申請書”。代理申請書應該使用漢語編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代理申請書必須在截止時間前送到四川新開元環(huán)保工程有限公司,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比選人的有關信息:
比 選 人(全稱):四川新開元環(huán)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俊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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