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ZHR20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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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4.07 |
截止日期: | 2010.04.15 |
地 區(qū): | 福州市 |
內 容: | 標書售價及要求:紙質招標文件售價50元人民幣,電子版招標文件售價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 |
福州市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縣人民檢察院委托將對下列政府采購項目進行詢價采購:
1.招標文件編號:FZHR2010002
2.招標項目名稱:密集架采購項目
3.發(fā)售招標文件時間:2010年 4月7日至2010年 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4.發(fā)售招標文件地點:福州市楊橋中路大王里62號東三樓福州市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5.本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0591-83701177 傳真:***
E-mail:fjhongrui@sina.com
6.投標人資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貨物及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制造商均可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
6.2投標人應遵守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
6.3一個投標人只能提交一個投標文件。但如果投標人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資公司;
均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資公司。
6.4投標人不得與本次招標項目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包括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
6.5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投標人可以組成一個投標聯合體式參加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聯合體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要求規(guī)定的特定條件。
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在同一項目中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7.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4月16日下午2:30(北京時間)
8.開標時間: 2010年4月16日下午2:30(北京時間)
9.開標地點:福州市楊橋中路大王里62號東三樓福州市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10.標書售價及要求:紙質招標文件售價50元人民幣,電子版招標文件售價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
11.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楊橋支行
開戶名稱:福州市宏瑞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3500187760705250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