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0]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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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3.09 |
截止日期: | 2010.03.12 |
招標業(yè)主: | 樂山市金口河區(qū)公安分局 |
地 區(qū): | 樂山市 |
內(nèi) 容: | 包的描述: 4人座電瓶警車1輛 |
采購公告標題: 樂山市金口河區(qū)公安分局4人座電瓶警車采購的公告
采購項目名稱: 樂山市金口河區(qū)公安分局4人座電瓶警車采購的公告
預審公告: 無 采購方式: 詢價采購
招標編號: [2010]3號 公告日期: 2010年3月9日16時28分
行政區(qū)劃: 樂山市-金口河區(qū) 采購包個數(shù): 1個
采 購 人: 樂山市金口河區(qū)公安分局 更正公告: 無
委托招標單位/
采購中介機構名稱: 中介機構編碼:
包號:[2010]3號 類別:貨物 采購單位:樂山市金口河區(qū)公安分局
包的描述: 4人座電瓶警車1輛
該包技術指標:
報價人資格要求: 1. 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副本),組織機構代碼,國稅,地稅證等。
2.投標人必須具有相應的售后服務能力,能提供良好的維護和技術服務
3.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報價截止日期: 2010年3月12日9時30分
報價地點:
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
0833--271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