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YXZTBZC2009-250 |
---|---|
加入日期: | 2009.10.14 |
截止日期: | 2009.10.20 |
招標業(yè)主: | 宜興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宜興市招投標中心 |
地 區(qū): | 宜興市 |
內 容: | 招標項目簡要說明:臺式電腦38臺、筆記本電腦3臺、打印機8臺、顯示器10臺、相機閃光燈28套、電腦椅100張、傳真機2臺等 |
宜興市招投標中心受宜興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的委托,就有關單位的電腦、打印機等設備進行詢價采購,F(xiàn)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YXZTBZC2009-250[詢]
二、招標項目簡要說明:臺式電腦38臺、筆記本電腦3臺、打印機8臺、顯示器10臺、相機閃光燈28套、電腦椅100張、傳真機2臺等,詳見詢價標書。
三、投標人條件:
1、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除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外,還應符合本次招標規(guī)定的條件。
2、投標單位不得有正在執(zhí)行限制市場準入的不良行為記錄的限制。
四、招標文件發(fā)放信息:
招標文件發(fā)放時間:2009年10月14日至2009年10月20日(工作時間)
招標文件發(fā)放地點:宜興市招投標中心政府采購科。
招標文件發(fā)放方式: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五、領取標書確認函:
如供應商計劃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必須如實填寫《供應商領取標書確認函》(該函可在我中心網(wǎng)站“資料下載”欄內下載),并于領取標書時提供該函原件。如供應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中心將不予發(fā)放標書。
六、投標保證金:
1、投標單位領取標書前需交納人民幣伍仟元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需到達宜興市招投標中心指定帳戶,且交納投標保證金的單位名稱必須與參加投標的投標單位名稱一致。
2、投標單位持市招投標中心開具的已繳納投標保證金的證明方可領取招標文件。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限于本票、匯票、轉帳、電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標保證金,長期投標保證金有效)
3、交納投標保證金帳戶名稱:宜興市招投標中心;開戶銀行:江蘇銀行宜興支行;帳號:892010189300007502
七、營業(yè)執(zhí)照:
投標單位投標時,必須隨身攜帶投標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或隨身攜帶加蓋發(fā)證機關印章,簽署“本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字樣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等有效形式;交納長期投標保證金的電腦類、家電類、家俱類供應商無需提供)
八、投標及開標有關信息: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09年10月27日下午14:00
定標時間:2009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
地點:宜興市招投標中心(具體開標室詳見招標文件)
其他有關事項:截止期后的投標文件或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九、本次招標聯(lián)系事項: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電話:***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214206
有關本次招投標活動方面的問題,可來人、來函(傳真)或電話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