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09073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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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8.13 |
截止日期: | 2009.08.17 |
招標業(yè)主: | 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越秀分局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 容: | 3.端口: 24個10/100BASE-T銅纜口,2個10/100/1000BASE-T銅纜口,2個Combo 10/100/1000BASE-T/SFP口 4.網(wǎng)絡標準: IEEE 802.3ab 1000BASE-T, IEEE 802.3z 1000BASE-SX/LX, IEEE 802.3u 100BASE-TX ,IEEE 802.3 10BASE-T, IEEE 802.3x 流量控制 5.網(wǎng)絡協(xié)議: CSMA/CD 6. 背板帶寬:12.8G 7. 緩沖記憶:128KB 8.包轉發(fā)率:9.52Mpps 9.二層特性:IGMP snooping:支持64組多點傳送, 為加入的組播流按照泛洪處理(即按廣播的形式處理), 802.1D生成數(shù)協(xié)議,端口聚合:每臺支持6組,,每組支持8個端口,支持端口鏡像功能 10.VLAN: 標準的802.1Q VALN,支持VLAN 最大數(shù)目:256個 ,優(yōu)先級隊列(QoS) - 標準:802.1p, 隊列數(shù):4個,支持WRR模式的隊列操作 等 |
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以下簡稱“招投標中心”)受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越秀分局(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網(wǎng)上詢價,邀請有興趣的合格供應商參加報價。
1.采購清單受理編號:200907310006。
2.詢價邀請函:GZIT2009-XJ005152。
3.項目名稱: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越秀分局網(wǎng)上采購項目(200907310006)。
4.采購內容:采購交換機等一批。
5.項目實施地點: 。
6.項目工期要求:必須在合同簽訂后10個日歷日內完成供貨和驗收。
7.報價供應商遞交網(wǎng)上報價信息開始及截止時間:2009年08月17日10時00分至2009年08月17日16時00分
8.對供應商的商務要求:供應商必須為在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注冊的網(wǎng)上詢價供應商。
9.項目具體要求:
(1)最高限價:人民幣3,000元。
(2)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員會發(fā)布的《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當優(yōu)先采購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屬于節(jié)能清單中的產品時,在技術、服務等指標同等條件下,將會優(yōu)先采購已獲得節(jié)能產品認證證書的節(jié)能產品。
(3)根據(jù)財政部發(fā)布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和廣州市財政局發(fā)布的《轉發(fā)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穗財采[2008]171號)的有關要求,本項目不采購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4)需求列表:
商品分類 商品名稱 參考品牌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shù)量
交換機 交換機 D-Link;銳捷;安奈特 相當于DES-1228 臺 2
技術要求: 該項目的所有技術指標相當于或優(yōu)于所列參數(shù):
1.交換機類型:網(wǎng)管交換機
2.應用層級:二層
3.端口: 24個10/100BASE-T銅纜口,2個10/100/1000BASE-T銅纜口,2個Combo 10/100/1000BASE-T/SFP口
4.網(wǎng)絡標準: IEEE 802.3ab 1000BASE-T, IEEE 802.3z 1000BASE-SX/LX, IEEE 802.3u 100BASE-TX ,IEEE 802.3 10BASE-T, IEEE 802.3x 流量控制
5.網(wǎng)絡協(xié)議: CSMA/CD
6. 背板帶寬:12.8G
7. 緩沖記憶:128KB
8.包轉發(fā)率:9.52Mpps
9.二層特性:IGMP snooping:支持64組多點傳送, 為加入的組播流按照泛洪處理(即按廣播的形式處理), 802.1D生成數(shù)協(xié)議,端口聚合:每臺支持6組,,每組支持8個端口,支持端口鏡像功能
10.VLAN: 標準的802.1Q VALN,支持VLAN 最大數(shù)目:256個 ,優(yōu)先級隊列(QoS) - 標準:802.1p, 隊列數(shù):4個,支持WRR模式的隊列操作
11.安全:802.1x端口訪問控制,廣播風暴控制,D-Link安全引擎,在廣播、多點傳送、泛濫時保護CPU不死機
12.MAC 地址表: 8K
13. MAC 地址學習:自動更新
14.平均無故障時間: 149,676 小時
15. 緩沖記憶: 128KBytes
16. 配置和管理:基于Web 的管理
17.通過軟硬件的reset: 基于Windows 的工具,支持SNMP v1,端口鏈接控制, Trap 設置
18.模塊化插槽數(shù): 2
19.指示面板:交換機電源,每端口:Link/Act(每端口)、10/100M:1000M(每端口)、全雙工/半雙工
20.環(huán)境標準: 工作溫度:0℃-40℃、存儲溫度:-10℃-70℃、存儲濕度:5%-95%無凝結
21.尺寸(mm) : 440×140×44
服務要求: 1、上述組件均為必配部件,供應商不得變更、調整、減少,投標人的報價應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所應配置的相關輔件、組件;同時,報價供應商必需對技術參數(shù)及服務的條款一一響應,并列出詳細的技術參數(shù)和服務條款,以便我單位選擇時作參考,含糊不清或照抄參數(shù)者我單位有權不選擇。
2、對供應商的商務要求:供應商必須為在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注冊的網(wǎng)上詢價供應商。
3、項目工期要求:必須在合同簽訂后10個日歷日內完成供貨和驗收;
4、成交原則:根據(jù)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及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5、根據(jù)財政部發(fā)布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和廣州市財政局發(fā)布的《轉發(fā)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穗財采[2008]171號)的有關要求,本項目不采購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供應商針對本項目進行報價響應時,必須列明所報產品的產地。若供應商所報產品是產自關境外,且采購人對本項目的采購未有特殊要求并將相關核準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則該供應商的報價將作無效報價處理。
6、主要的售后服務:
(1)中標供應商負責免費上門安裝調試,供應商要對所投設備必須提供免費三年上門保修。不可預見的災難性破壞,損壞及被盜,不在工程免費保修范圍內。
(2)設備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工作日內 8:30~17:30 期間為 4 小時,其余期間為 24 小時。如果設備故障在檢修 8 小時后仍無法排除,供貨商應在故障檢修8小時后的 24 小時內提供不低于故障設備規(guī)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設備供項目單位使用,直至故障設備修復。如供貨商未能在三個月內排除故障,則應在提供備用設備之日起滿三個月的24小時內提供不低于故障設備規(guī)格型號檔次的全新設備供項目單位使用,且該全新設備歸項目單位所有,而故障設備及備用設備退回給供貨商。
(3)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供貨商上門免費保修,即由供貨商派人到用戶設備使用現(xiàn)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供貨商承擔。病毒及由于用戶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費保修服務內,但仍可與供貨商協(xié)商解決。
(4)供貨商負責軟硬件系統(tǒng)運行的穩(wěn)定性 , 負責免費更換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錯的軟件系統(tǒng), 負責所有由供貨商所提供的系統(tǒng)軟件及應用軟件一年內享有免費升級服務。
(5)供應商應為使用單位提供終身維護服務,保修期外設備出現(xiàn)故障需更換配件,供應商應免費為使用單位更換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費。
(6)供應商應免費為采購方提供系統(tǒng)軟、硬件應用和維護培訓。
7、供應商需承諾下列條款:
(1)成交結果公告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之日起,成交供應商必須憑繳納項目成交服務費的收據(j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招投標中心領取成交通知書;
(2)成交供應商必須自網(wǎng)站)上發(fā)出該項目成交結果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如因供應商的原因未能及時簽訂合同,則采購人將有權取消該成交供應商的成交資格;
(3)要求預中標供應商在供貨時必須提供原廠針對此項目的所供貨物的授權函和售后服務承諾書原件。
(4)成交供應商必須在本項目的成交通知書規(guī)定的期限內及時將所簽署的合同原件及掃描件遞交到招投標中心。
8、支付方式:采購人驗收貨物合格后十五天內由供應商開具發(fā)票給采購人,再由采購人用轉帳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齊貨款。
9、成交服務費:項目成交后,成交供應商領取成交通知書時須向招投標中心交納相當于該項目成交金額1.2%的成交服務費。
10、以上招標要求,如果投標人有不響應、不滿足的地方均作廢標處理。如果有不響應或含糊其辭、中標再與我單位談判者一律不選擇,如因弄虛作假影響到用戶的需求時間,其產生的經濟損失,必將追究。
10.成交原則:根據(jù)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及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11.成交供應商需知
(1)詢價結果公告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之日起,成交供應商必須憑繳納項目成交服務費的收據(j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招投標中心領取成交通知書;
(2)成交供應商必須自網(wǎng)站上發(fā)出該項目詢價結果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如因供應商的原因未能及時簽訂合同,則采購人將有權取消該成交供應商的成交資格;
(3)成交供應商必須在本項目的成交通知書規(guī)定的期限內及時將所簽署的合同原件及掃描件遞交到招投標中心。
12.支付方式:采購人驗收貨物合格后十五天內由供應商開具發(fā)票給采購人,再由采購人用轉帳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齊貨款。
13.成交服務費:項目成交后,成交供應商領取成交通知書時須向招投標中心交納相當于該項目成交金額1.2%的成交服務費。
14.本項目采購人: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越秀分局; 聯(lián)系人:任曉; 聯(lián)系電話:83373395; 傳真:***
15.有關此次詢價邀請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電話或傳真或電郵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查詢。
采購代理機構: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
地址:***
傳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聯(lián)系人:蔡葆灃 電話:***
查詢詢價結果及供應商注冊事宜:020-3882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