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6.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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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6.12.15 |
招標代理: | ;長春市采購中心;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qū): | 長春市 |
一、詢價采購須知 | ||||
依據(jù)《政府采購法》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對下列貨物進行詢價采購,請有資格的供應商一次性報出不可更改的價格。 一、報價須知: 1、 需求表中產(chǎn)品除有特殊說明外,均為出廠標配; 2、 貨物廠家裝箱單齊全。 二、供貨方式: 采購項目成交后,采購人應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供應商按合同規(guī)定進行供貨。 三、驗收、付款: 采購單位在供應商送貨、安裝、調試后對貨物進行檢查驗收,并簽驗收單;供應商將發(fā)票和驗收單提交給采購人,由采購人到采購辦辦理付款手續(xù)。 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供應商所提供的貨物必須達到生產(chǎn)廠家合格產(chǎn)品的要求,按廠家規(guī)定保修并終身維修(采購單位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五、報價 1、報價有效期:28天,用人民幣報價,單位為元,不保留小數(shù)。 2、報價應為貨物安裝到位、調試合格并含培訓等全部費用。 六、報價成交辦法: 1、每包按合計報價進行比較,滿足采購需求的最低報價成交;如果同時出現(xiàn)兩個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報價,報價時間在先的為成交供應商。 2、如果每包最低合格報價超出采購預算的,按廢標處理。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金姬蘭 曲波 電 話:7623088 7632020 傳 真:*** 長春市政府采購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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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詢價采購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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